深刻認識大灣區建設在全面開放新格局中的重要意義
新的歷史起點上必須準確把握廣東全面開放的深刻內涵。對外開放是廣東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寶,一直以來也是廣東的優勢所在。新時代、新環境、新機遇、新起點,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建設的宏偉藍圖契合了時代發展的新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全面開放內涵豐富,既包括開放范圍擴大、領域拓寬、層次加深,也包括開放方式創新、布局優化、質量提升,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要求廣東抓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重大機遇,攜手港澳加快推進相關工作,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浉郯拇鬄硡^將為港澳地區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以差異化的制度優勢構造區域發展競爭優勢,在維護國家統一、城市化發展、國家進一步開放、國家體制改革以及科技發展進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浉郯拇鬄硡^必將開啟中國進一步走向世界、發展更高層次開放型經濟的新征程。
準確定位大灣區開放新格局的能級和層次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已經成為廣東當前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內容和抓手,將以開放的主動贏得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的主動。構建全面開放新格局被“升級”的不僅是廣東的產業實力,還有廣東的開放層次和能級?;浉郯拇鬄硡^建設將進一步拓展多層次、多類型、多維度發展空間,在世界經濟格局重新分化的歷史機遇期注入產業發展新動力。廣東將攜手港澳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深化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加快外經貿轉型升級,提高國際化雙向投資水平,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重點暢通三地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在金融方面發揮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作用,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進一步釋放珠三角創新紅利,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金融樞紐和創新高地。
清醒審視大灣區建設在全面開放新格局中的現實問題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的一些現實問題應引起建設者思考。一是法律制度沖突?;浉郯拇鬄硡^法律層面有沖突、隔閡,將阻礙經濟合作的深化和提高經濟融合的成本。一國、兩制和三個獨立關稅區構成了粵港澳大灣區獨特的法律環境,灣區的法律服務與保障面臨繞不過的“區際法律沖突問題”,如何跨越法律制度沖突進行跨區域規劃與協調仍然需要探索。二是機制運行障礙?;浉郯拇鬄硡^內部的經濟體制復雜,特別行政區和自由港、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多重經濟體體制疊加,如果各種體制的優勢和開放形態彼此協調不當,有可能互不相讓,爭奪利益,甚至產生惡性競爭,出現嚴重內耗的外部效應。三是要素流動壁壘。當前大灣區各城市之間的人才、資金流、物流、信息流等生產要素的跨市流動和對接還存在一定制度性和機制性壁壘。“一國兩制”及多關稅區體制下的資源流動阻滯等因素,使體量龐大的灣區城市群遲遲未能形成以統一市場為標志的“灣區經濟”模式。四是創新協同差距。當前粵港澳大灣區面臨著三地制度差異,阻礙創新要素資源流動,創新協同差距過大。
扎實推進大灣區全面開放新舉措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戰略,探路中國全面開放新格局的使命與愿景變得清晰可觸,必將引領中國新一輪對外開放和科技創新。扎實推進大灣區全面開放是牢記總書記囑托,踐行“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的最好行動實踐。
一是進一步深化制度創新。大灣區建設應抓住機遇,堅持開放為先,形成更高層次改革開放新格局。以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建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汲取世界其他灣區發展的寶貴經驗和教訓,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為全國開放樹立標桿。二是探索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自由貿易港先行區。逐步實現自由貿易區向自由貿易港升級建設,探索建立自由貿易港,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灣區增長極。發揮“金融+科技”集成優勢,加快自由貿易港探索與國家戰略聯動疊加步伐,并將其建設成為中國市場經濟體制升級版的重要載體和風險壓力測試的主要試驗區。三是形成全面雙向互動的開放空間。告別單向對外開放的階段,邁入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新階段。以構建“一核一帶一區”發展格局為重點,加快推動區域協調發展。進一步面向全球市場開放,推動珠三角地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融合,強化對珠江—西江經濟帶,中南、西南等內陸地區的輻射能力。四是以經濟實力為依托提升大灣區國際經濟治理機制和規則制定話語權。大灣區應主動參與國際經濟組織的頂層設計,從國際經濟活動的積極融入者向主動塑造者轉變。大灣區聚集了中國最先進的生產力群體和有世界影響力的產業集群,有能力也有實力實現這一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