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d id="iegii"><kbd id="iegii"></kbd></td><noscript id="iegii"><source id="iegii"></source></noscript>
  • 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出臺,強南沙來襲。

    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本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關于大灣區的兩個發展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到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粵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廣泛,區域內生發展動力進一步提升,發展活力充沛、創新能力突出、產業結構優化、要素流動順暢、生態環境優美的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灣區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大幅躍升,國際競爭力、影響力進一步增強,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一流灣區全面建成。
     
     
    《綱要》明確四大中心城市
    圍繞四大中心城市畫了一個圈,直接明確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澳門:世界旅游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引領作用,全面增強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深圳:發揮作為經濟特區、全國性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
     
    明確共建粵港澳合作平臺三個制高點先行示范排頭兵
    深圳前海,建設國際化城市新中心,也就是深圳的新中心;
    廣州南沙,對外門戶、金融平臺、優質生活圈;
    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國際休閑旅游島。
     
    明確科創廊道為粵港澳的引擎核心,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
    規劃綱要重點強調科技創新載體及平臺,提及次數超10次之多。重點要求積極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臺。

     
    從以上多個核心論述,重點區域已經明確:
    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深圳高新區、深圳坂雪崗、深圳國際生物谷、深圳空港、東莞濱海灣、東莞松山湖、廣州大學城、廣州琶洲、廣州科學城、廣州中新知識城。

    筆者從《綱要》中梳理統計發現,其中14次提及南沙,并且第十章第二節將南沙單列一節,提出打造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依提及出現的次數,南沙與前海一樣,重磅的是次數超越了大灣區內地九大城市除廣州、深圳、珠海外的其它幾大城市,這蘊含著“南沙”地位再次被加強。

    更為突出的是南沙借助中心優質區位,被定位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占位更高,范圍更廣(深圳前海的定位是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珠海橫琴的定位是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而南沙借助中心區位之便,被定位為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占位更高,范圍更廣。

    向金融開拓,補廣州弱項,南沙多個目標為核心
     
    支持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提升國際化水平。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

    以上幾項都是與金融項目掛溝,而對于“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與“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國家給南沙未來指明了方向,也是為南沙而定制,就是側重未來將發展金融,以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綱要》在戰略定位中提出,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依托粵港澳良好合作基礎,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合作平臺作用,探索協調協同發展新模式,深化珠三角九市與港澳全面務實合作,促進人員、物資、資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動,為粵港澳發展提供新動能,為內地與港澳更緊密合作提供示范。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節選
    第十章 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臺
    加快推進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平臺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范作用,拓展港澳發展空間,推動公共服務合作共享,引領帶動粵港澳全面合作。
     
    第二節 打造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
     
      攜手港澳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和自貿試驗區優勢,加強與港澳全面合作,加快建設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的承載區,成為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合理統籌解決廣州南沙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調整優化城市布局和空間結構,強化與周邊地區在城市規劃、綜合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的一體化銜接,構建“半小時交通圈”。支持廣州南沙與港澳合作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和國際交流平臺,建設我國南方重要的對外開放窗口。
     
      共建創新發展示范區。強化粵港澳聯合科技創新,共同將廣州南沙打造為華南科技創新成果轉化高地,積極布局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海洋科技、新材料等科技前沿領域,培育發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體驗經濟等新業態。支持粵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則,在廣州南沙規劃建設粵港產業深度合作園,探索建設粵澳合作葡語國家產業園,合作推進園區規劃、建設、開發等重大事宜。在內地管轄權和法律框架下,營造高標準的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與港澳相銜接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環境,為港澳產業轉型升級、居民就業生活提供新空間。
     
      建設金融服務重要平臺。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著力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金融、飛機船舶租賃等特色金融。支持與港澳金融機構合作,按規定共同發展離岸金融業務,探索建設國際航運保險等創新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研究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探索建立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在跨境資金管理、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先行先試,促進跨境貿易、投融資結算便利化。
     
      打造優質生活圈。高標準推進廣州南沙城市規劃建設,強化生態核心競爭力,彰顯嶺南文化、水鄉文化和海洋文化特色,建設國際化城市。積極探索有利于人才發展的政策和機制,加快創建國際化人才特區。提升社會服務水平,為區內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